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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10月14日,國府特赦為報父仇刺殺孫傳芳的女子施劍翹。在法治的社會中,為報親仇而殺人的行為,究竟該表彰為值得頌揚的孝舉,還是應譴責為違法犯禁的暴行?這個兩難問題在中國歷史討論了上千年,然而在二十世紀的新時代,中國社會的議論為此一古老議題注入了新的意義。詳情可參閱本所論文集:林郁沁著、郭汛徹譯,〈公德或私仇:1930年代中國「情」的國族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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