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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年10月31日:清朝和日本訂立《台事北京專約》,解決牡丹社事件所引起的爭端。日方宣稱:此約承認日本出兵臺灣,替被生番殺害的琉球漁民出頭,乃是「保民義舉」,形同承認琉球為日本領土;清方則宣稱,「民」僅代表岡山縣的海難受害者,琉球仍為中國藩屬。無論如何,此次乃日本明治維新後第一次出兵海外,其結果也提升了主戰派的氣燄。相關深入研究,可參考本所集刊:陳在正,〈牡丹社事件所引起之中日交涉及其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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