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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系時期廣西地位舉足輕重。本文在追蹤相關學術史前提下,認為忽略國民基礎教育與廣西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四大建設關係的研究,既不符合原來廣西建設「整個性」和「連鎖性」特徵的歷史實際,也無助於已有相關研究成果的進一步深化和展拓。本文試圖採用歷史學方法,運用大量原典資料,發現並重建20世紀30-40年國民基礎教育與廣西基層社會建設關係的歷史。首先探討國民基礎教育與廣西建設的理論和法律依據,廣西建設「整個性」和「連鎖性」特徵;其次,在實踐層面上,具體而微地論證國民基礎教育與廣西基層社會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四大建設的整體和各個部分的內在關係;最後,探討其得失。揭示國民基礎教育在廣西社會建設中的媒介和促進功能。
中、西方史家常因歷史後見之明或政治因素的影響,對於蔣介石的評價幾呈兩極。兩岸史家倒是有一個共同的看法,那就是都認為1923年蔣介石遊俄歸來之後,即對未來中俄關係充滿疑慮,甚至積極反對聯俄政策。如果我們對照史料,會發現過去的研究是將這段歷史過度簡化了。筆者認為研究蔣介石對聯俄政策的態度,不應該是一種黑白分明、截然二分的詮釋,而應該承認這中間有個比較模糊的灰色地帶。本文試圖呈現的蔣介石既不是一個反共的先知先覺者,也不是表裡不一的反共陰謀家,而是一個認同蘇聯革命的某些理念,卻又對其實際作為有所保留的國民黨員,北伐初期一貫支持孫逸仙的聯俄政策。如果我們能從一個人的角度,而不是非聖即魔的兩極化角度,來研究蔣介石,來看他在歷史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或許能看出一個比較複雜、全面的歷史圖像。
迄今已有許多學者從性別、種族、殖民主義等角度來研究狩獵與人類及自然的三角關係,而其中相當研究成果顯示狩獵與近代帝國主義文化,及十九世紀末以來全球自然保育觀念的推行,密不可分,例如,John M. MacKenzie一系列相關研究便指出,近代大英帝國菁英在非洲及印度殖民地的狩獵,有著展示白人霸權、整批移植本國文化與價值觀等多重意義。本文將延續狩獵與近代文化的論著,把討論重心移至英國非正式帝國的邊緣—— 上海,以十九、二十世紀之交當地英人社群為例,剖析殖民社會內部因狩獵概念不同而產生的文化衝突,意圖呈現殖民社會與殖民文化的複雜性,以及外人在中國鳥類保育方面所扮演的曖昧角色。
本文發現在上海殖民社會中,射獵(shooting)被用來作為維繫社群的手段,有超過其表象行為的深刻意涵。射獵不只是一種娛樂,更是行為準則,換言之,這才是「正確」的行為,它是一種「運動」,雉鳥、松雞、山鷸等是值得誇耀的戰利品,是被征服、佔有與保護的對象,並非牟利的商品。這樣的價值觀,自然與英商和記洋行(International Export Company)自中國獵人手中收購成千上萬的野禽出口,賣給倫敦的老饕大快朵頤,大相逕庭,進而出現衝突。本文將以四小節解析這個案例,分別是上海英人社群的結構與內涵,外人在長江流域射獵的區域、方法、普及程度與重要性,以及1899年、1914年及1917年的三次護鳥運動。在外人社群與和記洋行對峙的過程中,上海外人稱和記為「鳥類屠害者」(the bird slaughterer),和記則直斥外人社群偽善,稱不上是真正的「運動家」(sportsmen)。結論將說明這些衝突在殖民文化中的意涵,以及今日我們對大自然及動物的看法,與近代帝國主義文化與價值觀其實密切相關。
過去學者將明清城市群眾的集體抗議事件稱之為「城市民變」,而既有的研究往往忽略了這類事件與民間信仰和節慶儀式的關聯性。本文嘗試藉由城隍信仰為例,探討民間信仰、節慶儀式與集體抗議三者之間的微妙關係。
在現代被視為「傳統」的廟會節慶活動,實則真正普遍化地發展出來是在明末清初時期。從方志中可以看到至明末清初民間信仰的廟會節慶種類繁多,而且活動更加頻繁,空間上分佈更加普遍化。它非僅是傳統農業慶祝時令轉換節日的延長,也不是官方塑造的教化意義所能操縱。它們其實發展出特有的精神意涵和意識型態,尤其有類似歐洲狂歡節慶的顛覆及暴力因子,甚至在廟會節慶中還醞釀了群眾集體抗拒官方權威的作用。
在明清城市群眾的集體抗議事件中,往往會看到民眾將廟會節慶的儀式轉化成集體抗議的儀式,這種轉化也是經過民眾選擇過的。在明清城市群眾的集體抗議事件中,群眾最常利用的是城隍神信仰,其原因則牽涉到明代中期以後城隍神信仰的變化。
經過本文的探討顯示,明清城隍神在儀式、神格與廟宇功能等三方面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明末以來城隍廟成為「士民公議」時最常聚集的場所,再加上城隍廟往往是城內最大的公共廟宇,所以民眾會選擇城隍廟成為聚眾商議與行動的場所。
又城隍神的形象漸漸地人格化,演變成具有可與陽間地方官抗衡,甚至有權懲治陽官的「陰間司法審判官」形象。同時,原來官方祭祀城隍的儀式被民間世俗化,衍生出如告陰狀、裝冥判與三巡會等儀式。因之城隍神在人格化形象與世俗化儀式的配合下,影響了明清時代一般百姓(甚至下層士人)觀念,認為城隍神就是抗衡陽間官方或是鄉紳的最佳象徵。 所以當集體抗議行動時,民眾常會聚集在城隍廟,並藉著向神告狀、抬神與模仿審判等等城隍廟會的象徵儀式,一方面有強化抗議社會不公平現象的效果,另一方面也是想將他們種種的抗爭行動合法化。
本文是以保正張麗俊的日記〈水竹居主人日記〉為主要資料,以葫蘆墩區(今豐原一帶)為研究範圍,對日治初期保甲的實施情形做一地域性的個案研究,探討日治初期保正在地方社會上的地位,及其在日本的台灣統治史上所扮演的角色。
日本領台之初,為了建立一有效的殖民統治體制,將原屬聚落自治自衛組織的保甲制度加以改革,轉變成基層行政的輔助機構。如此透過保甲組織,殖民政府的公權力和影響力乃直接深入到台灣社會的基層。
領台不久,殖民當局即取消原有的大租戶,並廢止科舉制度。小租戶、保正等保甲役員成為台灣社會的新領導階層,為一頗具影響力的社會中堅。尤其保正是殖民當局和台灣民眾之間的溝通橋樑,遇事可發揮居中協調的功能,因而除去和減緩許多「官民」之間的直接衝突。加上他熟悉地方上的人、事、物,所以不僅地方民眾,就是殖民當局對於地方上的紛爭也大都仰賴保正的論斷及仲裁。從〈水竹居主人日記〉可以得知日本當局積極地利用保甲制度來落實及推展殖民統治政策。
以歷史的連續性來考察十九世紀間清、越關係的演變,可知清法越南戰爭的發生是由一連串清、法、越外交關係演變的結果,從政治文化的角度來看,亦可說是東方的中華世界宗藩秩序觀與西方的殖民帝國主義國際法觀衝突的產物。近代西方國際法中主權國家與「中華世界秩序」宗藩上下從屬原理的國際關係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差異,現實和理念相違而產生許多問題的延續與內部的矛盾。
長期以來,中華世界是經由階層式(hierarchical)邦交或朝貢的禮儀,維持宗主國中國及其藩屬間某種以最少的代價取得保境安民的和平。面臨西方挑戰,清、越雙方仍維持此一貫的外交禮儀,這或可解釋為「貧弱的帝國主義」(Imperialisme des pauvres)或者「消極的帝國主義」(passive imperialism)下的產物。
阮朝嘉隆帝受清朝敕封國名「越南」,授「越南國王之印」,但不減越南獨立的事實。越南明命朝堪稱國力最盛時期,一方面對清朝的國力與宗主權表示輕視,又不得不遵循禮儀,形成「內尊外卑」的情況。另一方面越南依同樣的型態,建構與鄰邦諸部落之間的國際秩序,儼然以「小中華」自居,而有「自矜自大」的心理。在兩次鴉片戰爭及太平天國之亂等事件中,阮朝看出清朝的積弱與不可依恃,兩國之間的聯絡斷絕更使雙方關係愈加疏遠。自鴉片戰爭以後,中越關係就因為西洋勢力的登場而大受影響。阮朝對西洋的文化和武力也缺乏了解與自省,因未能建立相應的對策,終於淪為法國殖民地的命運。
總之,法國勢力侵入越南使得此一中華世界秩序崩潰,越南脫離中國轉而承受新的國際秩序和法國的壓迫。中華世界秩序體制也因內部的劇烈變動,隨著諸藩屬國的脫離而難以維持,終至崩解。中國終於屈服於現實,接受西方的國際秩序觀,也就是以條約文字取代禮節儀法,以實力管轄領有原則取代了封貢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