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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20/12/03
Time: 10:00~12:00
Venue: Archives 1st Conference Hall
Speaker:Prof. Lin May-li(Associate research fellow)
Disscussant: Prof. Cheng-Chung Lai(Department of Economics,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Organizer: IMH
從1937年至1949年,中國遭遇對日抗戰和國共內戰的長時期而且大規模的財政打擊。對日戰事初起之際,孔祥熙就向蔣中正明言,無論是發行公債或增發鈔票來籌措資金,都將造成無可避免的通貨膨脹,當務之急是設法爭取到足夠抵充戰費的外債。然而,在華擁有最大經濟利益的英國當局對日本採取綏靖政策,而美國朝野則因中立法案的制約,英美兩國均不願捲入東亞國際糾紛,直到1939年年初才正式向中國伸出援手。相對於英美兩國的遲疑,蘇俄為了防止日本強盛軍力的威脅,1938年間兩度提供借款,總金額達一億美元,成為中國購置軍械的來源。歐戰爆發之後,美國以「民主國家的兵工廠」姿態,為英國和加拿大供應軍事物資,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總統更於1941年1月6日提出租借法案(Lend-Lease Program),3月11日生效,中國於次月納入接受援助國家名單。1941年年底的太平洋戰爭讓東西方戰場合流,中國成為英國和美國的盟國,簽約於1942年2月1日的中美五億美元借款成為中國獲取外債的突破性指標。美國在二戰期間對華落實借款與租借法案的行動,並在終戰之後繼續對華出售物資和提供貸款,「美援」深切影響了當代中國政局的發展。 本文對於既有論著業已多所著墨的借款經過與具體成果,不擬作重覆敘述,而將根據檔案史料,討論1938年至1949年間中國對美國籌借外債與清償協商的一些問題,包括從財政部提交的經管清單來確認戰時「外債」項目、相關人士洽談借款的運用策略,以及中國政府當局如何回應美方清償要求與另提借款的交涉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