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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6/06
時間: 10:00~12:00
地點: 檔案館第二會議室
主講人:李鎧光教授(本所助研究員)
評論人: 王超然教授(國立台北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
主辦單位: 近史所
摘要: 本文將1948年1月至1949年4月稱為國共內戰後期,此時上海電力公司的電價調整,大體經過幾個時期,首先是1948年1月到8月,按照政府所發佈的公用事業計價公式,每個月調整一次,由於政府並沒有公佈公式中相關基數的數字,使得報章雜誌上屢屢出現政府與公用事業者站在同一陣線,而忘記市民生活需求的批評。1948年8月,中央政府廢除法幣,發行金圓券,上海電力公司的電價也由117,920元,折合為0.0393金圓,隨後11月1日限價令解除後,電價也隨之暴增5倍,1948年11月至1949年2月改良後的計價公式恢復,一如既往,儘管批評不斷,但對於公式的內容,政府依然密而不宣。1948年3月改以公用事業計價單位為新的收費標準,市政府設定了不同計價單位,再乘上每天發布不同的「折合率」,由於折合率連日上漲,引起廣大不滿,不得不改採暫定指數與補交差額方式收費。1949年4月,上海進入戰爭狀態,市政府再次改動計費方法,將上述公用事業計價單位乘上每日發布的物價指數,由於每日調價,造成市民恐慌,不得不改以固定指數,作為計價標準,1949年4月底,每度電的價格高達464,200金圓。本文將此時段內,電力價格整體的變化過程予以詳述,並且旁及市民生活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