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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9年9月28日,命各省宣講《聖諭廣訓》。《聖諭廣訓》為清帝所正式頒發,向國人訓諭應有的德性與行為準則,為古代「為之君,為之師」的體現。然而在實際運作上,並非僅是上對下單向的教化,地方士人向官府抗議時,有時也會運用《聖諭廣訓》的內容,作為抗爭的籌碼。相關問題的深入解析,可參閱本所研究成果:韓承賢‧廖振旺譯,〈文治之下的抗議:嘉慶四年蘇州士人的集體抗議與皇帝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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