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布告欄 > 學術活動
日期: 2018/09/20
時間: 10:00~12:00
地點: 研究大樓一樓會議室
主講人:邵藍蘭教授(日本札幌學院大學經營學部)
主辦單位: 城市史研究群
摘要: 中國向無會計師制度,有之,自民國7年(1918年)6月,曾經的「清國留日學生」謝霖,向北洋政府農工商部及財政部遞交了執行會計師業務的呈文和章程。1918年9月7日北京政府農商部頒佈《會計師暫行章程》。謝霖的呈文和該章程選擇性的參考了日本會計(監查)士法案。起源于英美的會計師制度經由留日學生之手被「自上而下」的引介到中國,從此開啓制度移植的艱難過程。為了比較清晰而準確的理解和把握會計師制度在中國的引介及其問題所在,也為了更好的俯瞰目前的民國會計師制度研究,我們有必要對日本大正期的會計(監查)士法案制定的背景和過程進行一定的梳理和了解。 1 會計士制度在日本的引介—以日糖事件為契機 日本在1890年模仿德國商法,採用了德國式的監查役(auditor)制度。但該制度只不過是法律上的,形式上的植入而已,並未起到監督公司的作用,公司企業的破產或經營不善之例屢屢多見。1909年爆發了震撼日本的日糖事件,即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賄賂政治家,財務造假,高層经营者通過操縱股價賺取巨額利益,1909年1月該公司的股價驟跌,政府下令檢舉了8名高層經營者及23名政界議員等。以日糖事件為契機,日本出現了擁立職業會計士制度的呼声。 2 政府下令調查歐美的會計士制度 日糖事件後,政府出於「外壓」下令調查研究歐美的會計士制度。1909年11月《公許會計士制度調查書》出爐。《調查書》所呈現出來的對會計士制度之認識的精確,及其著眼點至今都值得高度評價。 第一,指出股份公司的監查擔當者必須具備的條件中,〈獨立性〉和〈專業性〉這兩點是絕對必要的。而這兩點正是日本商法制度下的監查役擔當者欠缺的特質。 第二,《調查書》描述的公許會計士,除了獨立性和專業性以外,還明確提及〈公共性〉概念。《調查書》的起草者理解到職業會計士已不僅只是accountant,而應是public accountant。 3 會計(監查)士法案的制定過程 進入大正時代,從1914年至1925年,會計(監查)士法案共提交帝國議會7次,最終都未成法。僅從帝國議會會議錄看,政府遲遲不願立法的理由無外乎,已有商法監查役制度,無需會計監查士;日本的秘密主義之國民性,即使制定了法律,誰也不會去委託會計士工作;既要有專業知識又要有高潔人格的會計士人才難以確保等等。足見在日本, 「公共的性格を有する、独立して監査を行う会計専門職によるモニタリング(monitoring)」這種新生事物,從一開始就遇到強烈的抵抗。直到1927年,政府方面才主動制定了《計理士法》,在法律上承認了會計專門職業,但是,該法其實並非為了扶持職業會計士行業,而是為了取締已發展到200多人的職業會計人群。英美的公認會計士制度public accountant system(具有獨立性,專業性和公共性,以監查audit為主要業務)在日本的誕生其實是1948年《公認會計士法》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