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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 適 檔 案 檢 索 系 統 」 編 輯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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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檔案檢索系統」包含九個系列:舊編之「美國檔」(代號US)、「南港檔」(代號NK);「胡適與楊聯陞專檔」(代號LS)、「胡適與韋蓮司專檔」(代號CW)、「胡適與雷震專檔」(代號LC)等書信專檔;本館已集結發行出版的「胡適手稿」暨「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代號 MS );胡傳專檔(代號HC);「胡適日記」(代號DY),以及「北京檔」(代號JDSHS)。 (◎「北京檔」僅開放目錄查詢,影像檢索則需事先申請,獲得通知後,再至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閱覽室單機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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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檔案目錄檢索,開放線上查詢,不需申請。按此進入:胡適檔案目錄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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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檢索,須先申請才可登入, 我要申請 。(暫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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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進入:胡適檔案檢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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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檔案資料庫影像檢索系統使用要點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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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檔案資料庫(以下簡稱本資料庫),僅供學術研究之用。本資料庫提供館藏目錄檢索、線上影像瀏覽及列印。胡適檔案目錄開放線上檢索,檔案影像瀏覽及列印採權限管理。 |
二、 |
本資料庫內容:「南港檔」(NK)、「美國檔」(US)、「胡適手稿」(MS)、「胡適與楊聯陞專檔」(LS)、「胡適與韋蓮司專檔」(CW)、「胡適與雷震專檔」(LC)、「胡傳專檔」(HC)、「胡適日記」(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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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資料庫開放線上目錄檢索;影像瀏覽與列印以申請為原則。 |
四、 |
申請方式:申請影像瀏覽與列印功能,須填寫申請單,經核可後取得帳號及密碼,本館接獲申請後,於五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核,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審核結果。 |
五、 |
申請對象與權限:
(一)所內人員:經申請後,始得瀏覽與列印。瀏覽數量不限,列印數量依申請審核給予權限設定。每次申請期限以半年為原則,閱覽期限內,列印數量由胡適紀念館控管。初次申請列印數量以一百頁為原則。權限額滿後,請通知館方再開放使用權限,本館將視情形調整列印總數。
(二)所外人員:經申請後,始得瀏覽與列印。瀏覽數量與列印數量,依申請審核給予權限設定。每次申請期限以半年為原則,閱覽期限內,瀏覽權數(頁數或件數)由胡適紀念館控管。初次瀏覽數量為一千頁,列印數量以一百頁為原則。權限額滿後,請通知館方再開放使用權限,本館將視情形調整閱覽數量及列印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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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凡利用本資料庫完成之研究成果,於公開發表時應註明資料來源為「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 |
七、 |
使用者不得對資料進行複製、改製及散佈。違反規定者,停止其使用權。其他違反相關法令情節重大者亦同。本資料庫之使用行為必須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使用者利用本資料庫而衍生著作權、隱私權等影響第三者權益或造成損害,應自負法律責任。 |
八、 |
本表可利用下列方式申請,館方將以E-mail、郵寄或傳真通知:
1. E-mail至 hushih@gate.sinica.edu.tw
2. 傳真至02-26533302
3. 郵寄至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適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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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若同意遵守以上規定,請下載並填寫附件表格,作為切結聲明,並擇一上述申請方式送出申請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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